English

探寻治理城市犯罪良策

1998-05-16 来源:光明日报 ■周 伟 我有话说

自1991年至1996年底,我国城市数量由470个增加到666个,城市化水平(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91年的13.4%上升到1996年的17%。有关专家预测,至2010年,我国城市比重将上升到42.6%。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报警案件的发案率也逐年提高,重大刑事案件的数量在总数的一半以上。据北京市的一项调查表明,城市中的被害人已占被害人总数的78.5%。城市犯罪成为政法机关和专家学者关注的社会问题。1998年5月8日,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人民公安报的主持下,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的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聚会江苏无锡,共同探讨治理城市犯罪良策。

城市犯罪的新特点

根据对目前情况的总结,城市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1、外来人口是城市犯罪的重点人口。以武汉市为例,外来人口中的犯罪人员在全市刑事犯罪人员的比重逐年递增。1995年、1996年和1997年外来人口中的犯罪人员分别占全市刑事犯罪人数的36.1%、38.1%和45%。1994年,深圳市抓获的犯罪分子中,外来人口竟高达93.8%。

2、侵财犯罪是城市犯罪的主要类型。特别是在东南沿海地区,抢劫案件剧增,勒索案件出现,并向绑架人质的方向发展,盗窃机动车的案件大幅度上升。

3、共同作案是城市犯罪的主要形式。连续3年的抽样调查表明,城市共同作案犯罪数约占城市刑事案件总数的40%,而城乡总体共同作案只占总数的30%。

另外,青少年仍是城市犯罪的主要人口,暴力仍是城市犯罪的主要手段。

管理好外来人口

城市外来人口犯罪是困扰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问题,会议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牟君发副教授认为城市流动民工具有社会身份的双重性、社会地位的不稳定性和社会角色的失范性三大突出特点。针对这些特点,管理好城市流动民工主要是对城市流动民工进行社会角色调适,以避免角色失范而发生违法犯罪。具体来讲,首先要加大组织管理的力度,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形成以户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重点、劳动管理与其它管理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其次是调适流动民工的社会角色,缩短他们与城市社会生活的距离,增强对城市社会的认同感。再次是完善流动民工的社会权益服务体系,在管理的同时做好服务。

在具体的管理方法上,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探索出不少有效措施。如扬州市对暂住人口和私房出租户实行“旅馆式”管理,即公安机关把私房出租户作为特种行业纳入治安管理范围,按照旅馆管理的要求,由房屋出租户对租住的外来人员逐个登记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民警进行检查监督。北京则及时制定了有关法规,严格对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的日常管理。武汉市的一些地区成立了外来人口关照组,这是一种群众性的外来人口管理与服务组织,主要为一定范围内的外来人口提供用工信息或其它方便。这些措施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治理城乡结合部

城乡结合部具有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和居住形式复杂,区域文化具有高度异质性。这个地区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对它实施管理的难度较大,治安问题突出。

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的研究表明,城乡结合部突出的治安问题表现在城乡跳跃犯罪突出,特种行业管理难度大,个体废旧回收摊点和私人小客栈、路边店散布,窝赃销赃、藏污纳垢严重,车匪路霸和抢劫、敲诈案多发等方面。

在治理方面,有的学者提出,主要应抓住两个环节,一个是强化村(居)委会的社会控制职能,同时注重建设区域文化,以提高社区成员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另一个则是强化公安基层组织建设,建设治安防范网络,提高打击犯罪的效力。

创建安全文明小区

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是预防犯罪的有效途径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以天津市和平区为例,实施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工程以来,全区各类刑事案件逐年下降,1994年比创建前的1993年下降了16.6%,1995年又比上年下降了0.4%,最近两年也有所下降,人口犯罪率下降为万分之二,群众对治安状况的满意率上升到95.7%。

创建安全文明小区要求以公安派出所为主导,与人民群众形成“共保安宁,共建文明”的格局。这要求民警和群众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北京市丰台公安分局的一项调查表明,97.3%的群众认为警民关系在保一方平安中起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公安派出所应落实防范为本的原则,建立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在安全文明小区建设中,要确定目标,明确责任,加强考核,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出来,形成群防群治的格局。

同时,会议还有针对性地研究了无锡市治安防控网络的建设经验,对一些专门犯罪(如入室犯罪等)的治理也提出了新的解决办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